飞龙通航圆满完成我钓鱼岛领空飞行巡航任务
12月13日,中国海监编号为B-3837的运12(Y12)飞机与4艘海监船密切配合,顺利完成我国钓鱼岛海域海空立体巡航任务。这是我国首次派出飞机进入我钓鱼岛领空开展维权行动,宣示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拥有无可争议的领土主权。此次巡航飞行任务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Aviation Industry Corporation of China,简称“中航工业”)所属的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承担。飞龙公司B-3837号、B-3806号两个作业机组按照国家海洋局海监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飞机维护工作,周密制订飞行计划和应急预案,不惧风险,沉着应战,出色完成了国家赋予的宣示主权、捍卫领土的光荣任务。
飞龙公司高度重视此次行动,选派了两位经验丰富的飞行员——机长陈书军、副驾驶张洪军——执行飞行任务,派出副总经理、总飞行师沈晓东现场保障。13日7时30分,陈书军、张洪军驾驶的B-3837号Y12飞机搭载着5名国家海洋局海监大队工作人员,从舟山基地出发,9时40分进入钓鱼岛海域上空,在我钓鱼岛领空盘旋飞行约28分钟,空中巡航高度最低达到60米,完成空中巡视、拍照等任务后顺利返航。在B-3837号飞机执行任务的同时,中国海监B-3806号飞机进行了护航飞行。
Y12飞机是中航工业直升机公司旗下的哈尔滨飞机工业公司研制的轻型通用/支线涡桨飞机,具有高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舒适性以及低使用成本等优势,已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和美国联邦航空局颁发的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Y12系列飞机是我国航测航拍、地质勘探、海洋监测、空投空降、航空旅游、人工降雨等通用航空领域的主力机型之一,同时也在一些小型支线机场之间承担客货航空运输任务。
飞龙公司现用于执行海监作业的飞机达6架,已保持安全飞行近15000架次、40000小时。此次执行钓鱼岛巡航任务的B-3837号飞机自2003年底投入海监飞行任务以来,累计飞行近4500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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