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管理局完成JL-5螺旋桨型号合格审定工作
2013年1月,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完成了JL-5螺旋桨型号合格审定工作。该项目是中国民航适航审定系统首次完全按照适航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螺旋桨适航标准》CCAR-35部及《型号合格审定程序》AP-21-03的规定进行的螺旋桨型号设计审查。JL-5螺旋桨是拉进式两叶金属自动变距螺旋桨,与HS9发动机配套使用,拟用于小鹰-500飞机。2008年1月,在民航局适航司的授权下,华北管理局适航审定处成立了JL-5型螺旋桨型号合格审定审查组,开始对保定惠阳航空螺旋桨厂申请的JL-5螺旋桨开展型号合格证审定。整个审查活动历时六年,包括结构、动力、性能等专业,并涵盖了对JL-5(含JST-3调速器)螺旋桨计算报告的评估、试验项目的现场目击等。审查组共签发了型号资料批准表131份,包括图纸、技术文件、工程文件、试验大纲、试验报告、设计更改等。批准各类技术资料45份,图纸一套。现场目击试验达20次,签署会议纪要13份、问题纪要5份。至2012年12月20日最后一项螺旋桨发动机台架符合性验证试验完成,整个审查过程结束。
2013年1月,华北局适航审定处向民航局JL-5型螺旋桨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提交了JL-5型螺旋桨型号审查报告,经过认真讨论,JL-5型螺旋桨型号合格审定委员会批准了审查报告,标志着JL-5型螺旋桨型号合格审查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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